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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太阳病辨证纲要

一、太阳病提纲

【原文】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1]痛而恶寒[2]。(1)

【注释】

[1]头项强痛:强,jiànɡ,音绛,强直不柔和。头项强痛,即头痛并伴有后项部拘紧不柔和之感。

[2]恶寒:恶wù,音误,畏恶的意思。恶寒即怕冷。

【提要】

太阳病的脉证提纲。

【讲解】

本证成因:风寒外袭。

主症和病机:脉浮,外邪袭表,正气因抗邪而浮盛于外,气血必充盛于表,而脉象是反映气血活动状态的,故脉应之而浮。主表的浮脉,特点是轻取即得,重按少力,举之有余,按之不足,如水漂木。

头项强痛,太阳经脉上额,交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外邪束表,太阳经脉受邪,经气不利,因此就在太阳经脉的循行部位上出现了筋脉拘急,肌肉痉挛的症状,于是就出现了头痛并伴见颈项部拘紧不柔和。这是诊断邪气在太阳经脉的定位性症状恶寒,风寒之邪外袭肌表,卫阳被伤,温煦失司,也就是“温分肉”的正常功能失司,故见恶寒。“恶寒”之前的“而”字,是进层连词,有“而且一定”的意思,旨在强调“恶寒”在诊断表证时的重要性,于是后世的医学家就有了“有一分恶寒,就有一分表证”的说法。

此三证反映了风寒邪气侵袭太阳经脉和肌表,正气奋起与邪气抗争的病机,是太阳病表证的基本特征,列在“太阳病篇”的开头,后世医学家称其为太阳病提纲。

太阳病应见发热,本条未将发热列入,可能是因太阳病初起,发热较恶寒出现较晚的缘故。如第3条就有“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的说法,故将发热省略未提。但是应当知道,太阳表证虽然在初起阶段,有时候发热出现较晚,但是在其整个病程中,一般是恶寒与发热同时存在。这是因为,邪在太阳,正邪相争,卫阳因抗邪而亢奋于外,所以必有发热。

此外,不独太阳表证可以见到脉浮,其他如风湿在表、虚阳外浮、正气外脱、里热内盛等,也可以见到脉浮;不独太阳表证可以见到头项强痛,在里的水湿之邪阻遏太阳经气也可以见到头项强痛;不独太阳表证可以见到恶寒,里阳虚衰,表阳不足,温煦失司,也可以见到恶寒。因此要诊断为太阳表证,上述三个症状必须同时存在。

在本条原文末尾,所标的“(1)”和以下原文末尾括号内所标的数码,均是当代人依据赵开美所刻《仲景全书·翻刻宋版伤寒论》中的原文顺序所编的序码,从“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第五”开始,至“辨阴阳易差后劳复病脉证并治第十四”结束,共398条。这样即使打乱《伤寒论》的原文次序进行分类研究,读者仍然可以知道这条原文在原书中的位置。但应当知道,赵开美所刻原书,并没有标识条文序号。

二、太阳病分类提纲

(一)太阳中风提纲

【原文】

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1]者,名为中风[2]。(2)

【注释】

[1]脉缓:与紧脉相对而言,指脉象松弛,弛缓,柔软,非指平人脉来四至,从容和缓之缓脉。在“太阳病”三字的前提下言“脉缓”,当是脉浮缓。 [2]中风:中,zhònɡ,音众。中风,指肌表被风邪所伤的证候,与后世所说的猝然晕倒,偏瘫,口眼歪斜之中风病不是同一概念。

【提要】

太阳中风证的脉证提纲。

【讲解】

本证成因:风邪袭表。

主症和病机:发热,太阳中风是风阳邪气侵袭肌表的病证,风阳伤卫阳,两阳相争,卫阳因抗邪而浮盛于外,并进而出现病理性亢奋,故见发热。因卫阳病理性的亢奋和浮盛于外,而卫分邪气亦盛,所以第95条将其病机称作“卫强”。

汗出,一方面是因为卫阳被风邪所伤,卫外失固;另一方面,是因为风性疏泄,使营阴外越,故见自汗出。汗出必然伤营,而致营阴不足,故第95条将其病机称作“营弱”。因此风邪袭表,卫强营弱,营卫失和,就是太阳中风证的基本病机。

恶风,一方面是因为卫阳被伤,温煦失司,另一方面是因为汗出肌腠疏松,不胜风袭,故见恶风。恶风和恶寒,自觉症状都是怕冷,当风则恶,无风则缓,可称恶风;虽身居密室,加衣覆被而怕冷不减,则称恶寒。但是在《伤寒论》中,恶风和恶寒两词的应用区分并不严格,以致常有互用的情况。

脉缓,在“太阳病”的前提下言“脉缓”,当是指脉浮缓,浮主邪在表,缓主营阴伤。

凡见此脉证者,即为太阳中风证,反映了风邪袭表,卫强营弱,营卫失和的病机,后世医学家称之为太阳中风证的提纲。

在太阳中风证的脉证中,当以汗出、脉浮缓为主要特征,因为它既能提示太阳中风证营卫不和,卫强营弱的病机,同时又能区别于无汗、脉紧浮的太阳伤寒证。由于太阳中风证以汗出、脉缓为特征,故后世又称其为中风表虚证。但必须注意,虽名“表虚”,却非虚证,因为这是与无汗而脉浮紧的伤寒表实证相对而言的。

(二)太阳伤寒提纲

【原文】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1]者,名为伤寒[2]。(3)

【注释】

[1]脉阴阳俱紧:阴、阳,在此分别指尺脉和寸脉而言。脉阴阳俱紧,是泛指寸关尺三部之脉皆呈紧象。本条首言太阳病,故当有脉浮,也即其脉当是寸关尺三部皆浮紧。

[2]伤寒:证候名,外感风寒,感而即发所引起的表证,即狭义伤寒。

【提要】

太阳伤寒证的脉证提纲。

【讲解】

本证成因:寒邪袭表。

主症和病机:必恶寒,强调恶寒必定先见而且比较严重。因为太阳伤寒是寒邪伤人肌表的证候,寒为阴邪,最易伤人阳气,寒邪袭表,卫阳被伤,温煦失司,故必恶寒。

或已发热,或未发热,有的人已经发热,是风寒袭表,卫阳能及时达表抗邪,故发热较早出现;有的人还没有见到发热,是感受风寒较重,卫阳郁遏,或体质素弱,卫阳不能及时达表抗邪,故发热较迟出现。但是不论迟早,总会有发热。也就是说,太阳伤寒证的发热可以有迟有早,但终究会出现。如无发热,就不可以称之为太阳伤寒,而属少阴伤寒了。

体痛,周身疼痛,这是伤寒的主要症状之一。寒性凝涩,寒主收引,寒主痛,寒伤肌表,不仅外闭卫阳,而且内郁营阴,使营卫气血凝滞,筋脉拘挛,故见周身疼痛。

呕逆,为寒邪束表,正气抗邪于表而不能顾护于里,里气升降失常所致。里气升降失常是表证常见的兼证,可以见呕逆,也可见食欲不振,或下利,或不大便等。

脉阴阳俱紧,即寸关尺三部脉俱现浮紧之象。浮主邪在表,紧主寒邪盛,这是由于寒主收引,使筋脉拘挛所致。

以上诸证反映了太阳伤寒证寒邪袭表,卫闭营郁的病机。既属卫闭营郁,必然无汗,这也是太阳伤寒证的主要特征之一。因其以无汗、脉紧为特征,故后世医学家又把太阳伤寒称为风寒表实证。

太阳中风与太阳伤寒,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太阳表证。太阳中风为风邪袭表,卫强营弱,营卫失和,以发热、汗出、恶风、脉浮缓为主症,属太阳病表虚证;太阳伤寒,为寒邪闭表,卫闭营郁,以恶寒、发热、无汗、身痛、脉浮紧为主症,属太阳病表实证。其中鉴别的关键在于有汗和无汗。

(三)温病和风温提纲

【原文】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1]。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2],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3],自汗出,身重,多眠睡[4],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5],若被火[6]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7],时瘛疭[8]。若火熏之[9],一逆[10]尚引日,再逆促命期。(6)

【注释】

[1]温病:外感热病中属温热性质的一类病证,与前述中风、伤寒同属广义伤寒范畴。

[2]风温:一般认为是指温病误用辛温发汗引起的一种变证,但在《伤寒例》中,“风温”与伤寒、温病、暑病、瘟疫、温疟、温毒、冬温等并称,可见又是一个独立的病证名称。而本条又有“风温为病”之语,因此可以认为,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病证看待也是可以的。但无论是温病误治后的变证还是独立的病证,皆与后世温病学中的风温病含义不同。

[3]脉阴阳俱浮:指寸关尺三部脉俱浮盛有力,为热邪鼓动气血,气盛血涌,血脉贲张所致。

[4]多眠睡:指热盛扰神所致的昏睡状态。

[5]失溲:小便失禁。单用“溲”字,仅指小便而言,言“后溲”、“大溲”,才可以指大便。此所言小便失禁是热盛神昏,膀胱失约所致,和下文的“小便不利”(即尿少,因热盛伤津所致)并不矛盾。

[6]被火:指误用火针、火熏、火熨、火灸等一类的方法治疗。

[7]惊痫:惊指惊风,痫即癫痫,皆是以抽搐为主症的一类病证。

[8]瘛疭:瘛,chì,音赤,四肢收引。疭,zònɡ,音纵,四肢舒伸。瘛疭即四肢时收时伸,也就是抽搐。

[9]若火熏之:如果再误用火熏疗法。

[10]逆:《广雅·卷三》:逆,乱也。“乱”也是“错”、“误”的意思,此指错误的治疗,也就是误治。

【提要】

太阳温病和风温的脉证提纲及误治后的变证。

【讲解】

本证成因:温热邪气外袭。

①温病主症和病机:发热,温热邪气侵袭肺卫,卫阳与温热相争而出现病理性亢奋状态,故见发热。渴,温为阳邪,最易伤津耗阴,故温热邪气伤人的初起,不经传经,就可以见到津液被伤的口渴。而伤寒证的初起阶段,不见口渴,只有当邪气入里化热伤津时,才出现口渴。不恶寒,温热邪气伤人,以伤阴液为主,与寒邪伤人阳气,温煦功能失司不同,故不恶寒。温病虽然证候百端,但“发热而渴,不恶寒”是其基本特征。提示温病与中风、伤寒在临床表现上是截然不同的。

此外,由于风为百病之长,温热邪气伤人之初常常夹有风邪,从临床上看,温病在初期邪侵卫分的阶段,也可以见到轻微而短暂的恶风寒。这是由于风邪伤卫阳,卫阳温煦作用失司所致。不过这种恶风寒,程度较轻,为时暂短,而且会伴有口渴、舌红、脉数等热象,不难与伤寒、中风相区别。

②风温的主症和病机:发汗已,身灼热,为邪热鸱张之象。邪热炽盛,误用辛温之剂发汗,以热助热,故热不退而身灼热。如果将“风温”看成是一个独立的病证,那么就可以把这句话理解为,高热汗出而热不退者,这就是风温病。邪热炽盛故见高热,热邪逼迫津液外越故见汗出。脉阴阳俱浮,邪热充斥于内外,鼓动气血,气血涌盛,血脉贲张,故寸关尺三部脉皆见浮数之象。在《伤寒论》中,浮脉主热见于多处,主热的浮脉,其特点是轻取即得,重按滑数有力,这是和主表的浮脉轻取即得,重按少力是不同的。自汗出为阳热逼迫津液外泄所致。身重,难以转侧:壮火食气,火热耗气,故见倦怠身重。而且热邪壅滞经脉,经脉气机不利,也是导致身重难以转侧的原因之一。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为热扰心神,病人呈困顿嗜睡状态;心主言,心神被扰,热盛神昏,故语言难出;热壅气机,肺窍不利,故鼻息必鼾。

③风温误治变证的表现与病机:小便不利:此指小便少。热盛伤津,又误用下法,更损阴液,而致化源不足,故见小便短少。直视,温热邪气本易伤阴耗液,加之误下损伤阴液,致使肝肾阴精被伤,不能上荣于目,故见两目呆滞凝视无神。失溲,即小便失禁,是热盛神昏,关门不固,膀胱失约所致。小便失禁和小便不利(尿少)并不矛盾,而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症状。发黄,风温误用火疗,以火助热,火热内伤营血,营气不布,故发身黄。如惊痫,时瘛疭,火邪内攻,或热极而风动;或火热伤津耗液,水不涵木而动风,犹如惊风或癫痫,而出现阵阵抽搐。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如果再用火熏疗法,那么一次的误治,病人的生命还可以延长几天,一而再再而三的误治,只能缩短病人的生命,促进病人的死亡。

中风、伤寒、温病、风温皆属外邪所致的疾病,也皆有发热。其中发热,汗出,恶风,脉浮缓者为中风;恶寒,发热,身痛,无汗,脉浮紧者,为伤寒;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高热,汗出而热不退者,为风温。

本条所举温病、风温以及风温误治以后的临床表现,提示了温热邪气伤人,容易出现伤津、耗液、扰神、动风、发黄等的病变规律,这对后世医学家极有启发。后世医学家在此基础上,根据温邪种类及所犯部位的不同,对温病的发生、发展及其演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逐步形成了以卫气营血辨证和三焦辨证等辨证论治体系为基础的温病学说,这完全可以看成是对伤寒学术的继承、发展、补充和创新。

三、太阳病的自愈日和欲解时以及六经病的欲解时

【原文】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7)

【提要】

辨病发于阳与病发于阴和外感病的自然病程。

【讲解】

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外邪侵袭人体之后,正气奋起与邪相争,则见发热。既见发热,则表明正气不衰,邪气亦盛,正邪斗争有力,故多为阳经之证,为阳证。如太阳病见发热恶寒,少阳病见往来寒热或呕而发热,阳明病见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或蒸蒸发热,或日晡潮热等。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病邪侵袭人体之后,阳气已虚,阴寒独盛,正气不能与邪气相抗争,故无发热。既无发热则表明正气已衰,抗邪无力,故多为阴经之证,如太阴脾阳虚弱,少阴心肾阳虚,厥阴虚寒致厥等,均不发热而恶寒,甚则厥冷脉微。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阳盛则身热”,“阴盛则身寒”,《伤寒论》继承《内经》理论,以恶寒发热作为辨别阴证与阳证的关键,具有特征性与概括性,因此不少医家认为本条可作为外感热病辨证的总纲,以致《金匮玉函经》竟将本条放在了六经病篇之首。

但如结合本条下面“七日愈”、“六日愈”的问题来看,阳证七日有可愈的,而阴证往往六日不可能自愈。因此后世医学家对本条的解释,除上述的观点外,还有一些很有参考意义的见解:一是以张隐庵等为代表,认为发于阳即发于太阳,发于阴即发于少阴。这种说法仍然没有解决“发于阴,六日愈”的问题,因为少阴病六日也很难自愈。二是以方有执等为代表,认为风伤卫为发于阳,寒伤营为发于阴。也就是说,发于阳即太阳中风,发于阴即太阳伤寒。起病即见发热恶风寒的是风阳之邪伤人,是太阳中风;起病先见恶风寒而后见发热的,是阴寒邪气伤人,是太阳伤寒。

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一般来说太阳伤寒和中风,只要不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六七日就可以自愈,也就是说太阳病无论是中风还是伤寒,其自然病程也就是六七天左右。

这里提出的六七日自愈的问题,是大量临床观察得来的结论,体现了外感病病程的七日节律,也称周节律。人体生理和病理的昼夜节律、周节律、月节律、四季节律、年节律等等,早在《黄帝内经》、《伤寒论》以及其他医籍中就有了记载,这些记载应当说是从临床观察得来的概率,并不是空穴来风。更何况许多内容已经被现代研究所证实,并且由此而出现了时间生理学、时间病理学、时间药理学、时间医学等新的学说或学科。而人体乃至生物体这些时间节律的形成,无疑和日月星辰的运动周期有关。关于外感病的七日节律问题,下面还要专门谈到。

阳数七、阴数六,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说:“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此其生数也。如此则阳无匹阴无偶,故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金,地十成土,于是阴阳各有匹偶,而物得成焉,故谓之成数。”可见七为火的成数,代表火;六为水的成数,代表水。《黄帝内经》说:“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火属阳,故曰“阳数七”;水属阴,故曰“阴数六”。

【原文】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1]故也。若欲作再经[2]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8)

太阳病,欲解时[3],从巳至未上[4]。(9)

风家[5],表解而不了了[6]者,十二日愈。(10)

【注释】

[1]行其经尽:经,此处指太阳经。行其经尽,指邪在太阳经之势已衰,太阳病的自然病程已经结束。

[2]欲作再经:或邪在太阳本经将进入第二病程,即第二个7天,或邪传他经,皆可叫“欲作再经”。

[3]欲解时:邪气可能得解的时间。

[4]从巳至未上:从巳时到未时,即巳、午、未三个时辰,也就是9时至15时之间。

[5]风家:易患太阳中风证的人。

[6]不了了:犹言不爽块,不舒适。

【提要】

论太阳病的自愈日和欲解时。

【讲解】

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记述的是太阳病的自然病程。也就是说,太阳病如不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又没有发生传经或变证,它的自然病程约六七天。发热恶寒、头痛、脉浮等症七日以上而自愈,即是太阳病的自然病程结束了,邪气在太阳本经将尽,这就是自愈之期。

欲作再经,太阳病至七日以上,其病不愈,或太阳之邪不衰,欲在本经进入第二病程,也就是第二个7天;或太阳之邪要传其他经,都可以称为“欲作再经”。

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针刺足阳明经的穴位,其作用有二,一是可以泄邪气,削弱邪气势力;二是可以振奋阳明之气,强壮正气,防止太阳之邪内传。此法泄邪、扶正一举两得,因而可达到“使经不传”的目的。不仅可以防止邪气传入阳明,而且也可以防止邪气传入其他任何一经。这是因为阳明为后天之本,阳明之气旺盛,则全身正气强壮,抗邪有力,邪气就不容易传经。针足阳明经的哪个穴位?一般认为可取足三里穴,此穴具有强壮作用,使人体增强抗邪之力,提高免疫功能。

《伤寒论》有多条原文记述了外感病的七日节律,现代医学家观察到在许多传染病的病程存在者七日节律;在治疗白血病所采取的骨髓干细胞移植的过程中,新生白细胞出现的时间存在着七日节律;器官移植后剧烈排异反应发生的时间存在着七日节律;正常人尿中激素的含量变化存在着七日节律;动物的胚胎发育过程和孕期也存在着七日节律……因此,地球上生物体的生理和病理存在着七日节律的现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信而有征。

七日节律形成的机制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应当和月球的绕地运动及月相的变化周期有关。由于月相有朔、上弦、望、下弦四个阶段的变化,于是就造成了每个月有4次的强天文潮汐现象。一个恒星月和一个朔望月的平均时间是28天多一点儿,把28天分成4个阶段,每个阶段正好是7天。这就意味着在月节律中存在着4个阴阳盛衰消长的节律变化,于是就导致了地球上的生物体,在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七日节律。也就是说,七日节律就是月节律的四分之一,这就像四季节律是年节律的四分之一一样。有人说,月球对一个人的万有引力,不如我们面前一本书对我们的万有引力大,也就是说从万有引力的角度来看,月球对一个人的个体几乎没有影响。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应当从生命诞生和衍化的全过程来看待。月球的绕地运动,导致了地球上江河湖海的周期性潮汐现象,而这种潮汐现象存在着七日节律。地球上的生命诞生于海洋,所以这种由月相变化而导致潮汐节律的信息,也必然会“遗传”给地球上所有的生物。于是所有生物的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也就被七日节律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使人体的生理病理活动出现了昼夜节律、四季节律和年节律;月球的绕地运动,使人体的生理和病理活动出现了月节律和七日节律。这都是“天人相应”理论的实际体现。数十年来,现代医学家有不少人致力于在人体内寻找生物钟所在的位置,但至今没有结果。其实,决定人体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时间节律的因素,并不在人体之内,而在化育了万紫千红生命世界的大自然,在于日月星辰的运动周期。这正是中医学研究人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的时候,为什么要采取“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知人事”方法的道理所在。

那么太阳病在第六七天要自愈的时候,将在该天之中的哪一个时间段正复邪退而痊愈呢?这就是太阳病的“欲解时”。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以午时为中心,早不过巳,晚不过未,在这段时间,太阳当空,普照中天,是一天之中阳气最展发、最旺盛的时候,也是阳气主开的时候。从正气的角度来看,此时人体太阳经的阳气会随天阳而旺盛于外,抗邪必然有力,这就为正复邪退提供了有利的时机。从邪气的角度来看,风寒之邪逢此时,就像伤寒、中风得麻黄、桂枝的辛温发散,于是也为太阳病的正复邪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就是说,太阳病在自愈的那一天,多容易在上午9时至下午3时这个时段汗出而解。如将这一规律用于临床治疗,对于太阳病的治疗,就可以选择在这一时段之前用药,或许较其他时间用药效果为佳。当然如太阳病的自然病程尚未结束,在这段时间,人体太阳之气得天阳相助,抗邪有力,正邪斗争必然激烈,于是临床症状也就会在此时加重。所以太阳病的加重时间和欲解时间应当在同一个时段。

是不是所有的太阳病都可以在六七天左右痊愈呢?对于虚人患外感来说,其痊愈的时间就会延长一些,这就是“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常人患太阳病,自然病程一般是六七天,也就是说,六七天就可以自愈。而对于风家,则素体表气不足,易患太阳中风,当其患中风七日表邪解除以后,正气尚难完全恢复,故仍有身体不爽快的感觉,需要继续调养五日,五脏正气复元,才可以痊愈,所以说十二日愈。

综合以上内容说明,一般情况下,太阳病的自然病程大约是六七天,而素体正气较虚者,痊愈则须十一二天。太阳病邪气解除的有利时间是中午前后。太阳病七天不愈,或欲进入第二个七天的病程,或邪气欲传其他经,都可以针刺足阳明经的穴位,首选足三里穴。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太阳病的自然病程大约六七天,但是医生的责任不是等待观望,而是正确辨证,及早治疗,截断病程,使其早日痊愈,这也是预防合并症和并发症的最好方法。

〔附〕关于其他五经病的欲解时

关于六经病欲解时的机制,目前还是一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这里仅介绍一些一般的看法。

第193条云:“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以酉时为中心,早不过申,晚不过戌。酉时也称日昳,太阳逐渐西沉,是一天之中阳气转虚、转阖、转收的时候,而阳明病为盛阳感热邪,正邪斗争激烈,呈现出大热大实之证。此时天阳渐阖,与阳明之气以降为顺,主降、主阖的生理特点相一致,于是阳明之气得天阳相助而得以振作,抗邪有力,正邪斗争激烈,阳明病之潮热、谵语诸症也随之加重。但当通过治疗,阳明病邪气将退,病程将结束的时候,随着天阳渐虚、渐降、渐阖,阳明的热实邪气就像得石膏、硝、黄之泻热,而此事阳明正气又处于振作状态,于是就为阳明病的欲解创造了有利的时机。由此提示,对于阳明病的治疗,用清下二法,则选在中午过后服药为佳。

第272条云:“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以卯为中心,早不过寅,晚不过辰。卯是日出阳生之时,和人体的少阳展发之气相应,人体少阳之气也当时而旺,此时如邪在少阳,必然正邪斗争激烈,少阳诸症加重。当通过治疗或少阳邪气衰退而病证将要解除的时间,也于此时最为有利,因为被郁之少火,随天阳之展发而容易抒发,犹如得柴胡以发越郁阳。于是有人建议,治疗少阳病,应当在凌晨服药。

第275条云:“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以子为中心,早不过亥,晚不过丑。子时正是阴消阳长,阳从内生的时候。如是太阴脏虚寒证,脾阳虚衰,自利不渴,经过治疗后,此时正可借天阳之气内生的时段,为脾阳脾气的恢复,阴寒邪气的退却而痊愈,提供了有利的时机。因此有人认为太阴病解于此时,犹得干姜之温脏。于是有人建议。治疗太阴病应当在前半夜服药。另外第275条原文是接在第274条“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之后的,也可以认为,第275条太阴病欲解时,是指四肢被风寒邪气所伤而见四肢剧烈疼痛的太阴中风证自愈的时段,此时阴尽而阳生,为阳气的恢复,四肢末梢寒邪的退却提供了有利时机。

第291条云:“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以丑为中心,早不过子,晚不过寅。子时之阳为阳之初生,丑时之阳,是初生之后的逐渐伸张。太阴病为脾虚寒证,阳虚较轻,故经过治疗以后,可缓解于子时之阳;少阴病为心肾真阳虚衰,病情较重,故经过治疗后,有待于渐伸之阳主时方可缓解。犹如太阴病以守而不走的干姜温中即可,而少阴病则需用走而不守的附子以振奋肾阳。另外第291条原文是接在第290条“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之后的,也可以认为少阴病欲解时,当指少阴中风证的欲解时,但少阴中风的临床表现是什么,现无可考。

第328条云:“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以寅时为中心,早不过丑,晚不过卯。寅是天阴将尽,天阳将生的交接之时,和少阳主时的卯时只差一个时辰,但少阳生发展放之机已经初见端倪。可以说,厥阴和少阳本同一气。《阴阳离合论》云:“厥阴之表名曰少阳”。因此厥阴病的寒证,经过治疗后,将在此时由阴出阳而解。另外,第328条原文是接在第327条“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之后的,也可以认为,厥阴病欲解时,当指厥阴中风证的欲解时,但厥阴中风的临床表现是什么,也无可考。

关于上述问题的认识,仅供参考。

四、辨太阳病传经与否

【原文】

伤寒一日[1],太阳受之,脉若静[2],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3]者,为传也。(4)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5)

【注释】

[1]伤寒一日:指感受外邪之初。

[2]脉若静:静,平静,指脉与证相符,即中风见浮缓脉,伤寒见浮紧脉,脉象仍属太阳,尚未发生变化。

[3]脉数急:与脉静相对而言。提示脉象已发生变化,脉来有急数之象。

【提要】

论判断疾病的传经与否当以脉证是否有变化为凭。

【讲解】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言外邪侵袭,病在初起。因太阳总领营卫,为六经之外藩,故外邪侵袭人体,太阳首当其冲。太阳为病,以恶寒发热,头项强痛,脉浮为主要临床表现。

脉若静者,为不传,脉象没有数急的变化,原本太阳病的浮脉仍然存在,反映了病邪仍在太阳之表,这是邪气不传经的表现。

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如果病人出现恶心而很想呕吐,这是胃气失和进而上逆的表现,从第5条有“少阳”证与之相呼应来看,这应当是邪入少阳,胆火犯胃,胃气上逆所致。出现烦躁不安,这是阳热内盛,热扰心神的表现,从第5条有“阳明”证与之相呼应来看,这应是邪入阳明,里热已成,阳明之热上扰心神所致。脉数急,提示脉象已经发生变化,已不属太阳病的脉象。既然脉象和症状都发生了变化,所以说“为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如果外感病二三日,既未见阳明病的烦躁等表现,也没有见到少阳病颇欲吐等症状,由此断定病邪仍在太阳而没有发生传经的征兆,所以说“为不传”。

第4、5两条说明,太阳病有发病的第一天就可以发生传经的,有发病二三天仍不传经的。可见判断邪气是否传经,应当以脉证是否有变化为依据,而不可拘于患病时日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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