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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方剂的用法

〔自学时数〕1学时

〔面授时数〕

〔目的要求〕

1.了解煎法、服法的知识。

2.掌握某些特殊药物的煎法。

3.熟悉汤剂煎法与服法。

方剂的用法包括煎法和服法。药剂煎服法的恰当与否,对疗效有较大影响,应加注意。

一、煎法

煎注是指煎药方法。汤剂是临床常用剂型,历代医家对于汤剂的煎法,很为重视。如徐灵胎《医学源流论》说:“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

煎药用具,前人认为“银为上,磁者次之”,不主张用铜、锡、铁锅,因有些药物用金属器皿尤其是铁器皿煎煮,会发生沉淀,降低溶解度,甚至会起化学变化,产生副作用,影响疗效。目前则通用有盖的陶瓷砂锅,价廉而且不会发生化学变化。

煎药用水,前人有用长流水、泉水、甘澜水(亦称劳水)、米泔水、酒水等,现在煎药用水以洁净的自来水、井水即可。

煎药火候,前人有“武火”、“文火”之分。急火煎之谓武火,慢火煎之谓文火。前人谓“急煎取其生而疏荡,久煎取其熟而停留”。一般先武后文,如《本草纲目》说:“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煎药方法:煎药前,将药放入容器内,加冷水浸透药物,使药物充分湿润,再行煎煮,则药物有效成分易于溶解煎出。煮沸后可改用微火,以免药汁溢出及过快熬干。煎药时不宜频频打开锅盖,以尽量减少挥发性成分的损失。对于解表药、气薄类药,宜武火急煎3~5分钟即可,以免药性挥发,药效降低,甚或改变;厚味滋补药,宜文火久煎,使药效尽出。又如乌头、附子等毒性药,亦宜慢火久煎,可减低其毒性。又某些药物的煎法有特殊要求,需在处方上注明。现介绍如下:

先煎:介壳类、矿石类药物,因质重而难煎出味,应打碎先煎,煮沸后约10分钟,再下其它药,如鳖甲、代赫石等,泥沙多的药物如灶心土、糯稻根等,亦宜先煎取汁,然后以其药汁代水煎其他药。

后下:气味芳香的药物,借其挥发油取效的,宜在一般药物即将煎好时下,煎4、5分钟即可,以防有效成分走散,如薄荷、羌活等。

包煎:为防止煎后药液混浊及减少对消化道、咽喉的不良刺激,有些药物要用纱布将药包好,再放入锅内煮煎,如赤石脂、旋复花等。另炖或另煎:某些贵重药,为了尽量保存其有效成分,减少同煎时被其它药物吸收,可另炖或另煎,如人参,应切成小片,放入加盖盅内,隔水炖两三小时;又如贵重而又难于煎出气味的药物如羚羊角、犀角等,应切成小薄片另煎两小时,亦可用水磨汁或锉成细粉调服。

溶化(烊化):胶质、粘性大而且易溶的药物,如同煎则易粘锅煮焦,且粘附它药,影响有效成分溶解,用时应在它药煎好后,置于去渣的药液中微煮或趁热搅拌,使之溶解,如阿胶、饴糖之类。

泡服:含有挥发油,容易出味、用量又少的药物,可用开水半杯,或将煮好的一部药液趁热浸泡(须加盖,以减少挥发出去),如藏红花、金银花等。冲服:散剂、丹剂、小丸、自然汁、以及某些药物,需要冲服,如琥珀末、三七末、紫雪丹(散)、六神丸、生藕汁等。

二、服法

服药是否合法,对疗效也有一定影响。服法包括服药时间和服药方法。

服药时间 一般来说,宜在饭前服,对胃肠有刺激的和治眼科病的药物宜在饭后服;滋腻补益药,宜空腹服,治疟药物宜在发作前二小时服;安神药宜在睡前服,急病不拘时间;慢性病服丸、散、膏、酒者应定时服。另外,根据病情,有的可以一天数服,有的也可以煎汤代茶,不拘时服。个别方剂有特殊服法,如鸡鸣散在天明前空腹冷服,效果较好。前人认为,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而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

服药方法 一般是一剂分为二服,或三服;病情紧急的,则一次顿服,同时还有根据需要,采用持续服药方法的,以维持疗效。目前服药,一般一日一剂,分为头煎、二煎,如遇特殊情况,亦可以一日连服两剂,以增强效力。

汤剂一般多用温服。服发汗解表药,除温服外,服药后还须温复,取微似有汗,如服桂枝汤后须进热稀粥以助药力。热证用寒药,宜冷服。但有时寒热错杂,相互格拒,可出现服药后呕吐的情况,如系真寒假热,则宜热药冷服;如系真热假寒,则宜寒药热服,即《素问•五常政大论》说:“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热以寒,温而行之”的服药反佐法。它如服药呕吐者,宜先服少许姜汁,或嚼少许陈皮,然后再服汤药,或用冷服、频饮少进的方法。如遇昏迷病人,吞咽困难者,宜汤剂鼻饲给药。

对于使用峻烈或毒性药,宜先进小量,而后,逐渐增加,至有效止,慎勿过量,以免发生中毒。总之,在治疗过程中,应恨据病情的需要和药物的性能来决定不同的服法。

〔附〕古方药量考证

古方用药分量,从数字看,和现代相差很大,这是由于古代度量衡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有所不同。

古秤〈汉制)以黍、铢、两、斤计量,而无分名。到了晋代,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即以铢、分、两、斤计量)。直至唐代医方仍沿用之。

及至宋代,遂立两、钱、分、厘、毫之目,即十毫为厘,十厘为分,十分为钱,十钱为两,以十进累计,积十六两为一斤。元明以至清代,沿用宋制,很少变易,故宋、明、清之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不同于晋代二钱半为一分之分。清代之秤量称为库平,后来通用市秤(其实库平与市秤还有相差)。

古方容量,有斛、斗、升、合、勺之名,但其大小,历代亦多变易,考证亦有差异。兹引《药剂学》(南京药学院编,1960年版)历代衡量与市称的对照表,作为参考。

时代古代重量折合市制古代容量折合市制

秦代一两0.5165市两一升0.34市升

西汉一两0.5165市两一升0.34市升

新莽一两0.4455市两一升0.20市升

东汉一两0.4455市两一升0.20市升

魏晋一两0.4455市两一升0.21市升弱

北周一两0.5011市两一升0.21市升弱

隋唐一两1.0075市两一升0.58市升强

宋代一两1.1935市两一升0.66市升强

明代一两1.1936市两一升1.07市升强

清代一两(库平)1.194市两一升(营造)1.0355市升

附注:上表古今用药衡量比较,仅系近似数值。

至于古方有云“等分”者,非重量之分,是谓各药斤两多少相皆等,大都用于丸散剂,在汤酒剂中较少应用。古方有刀圭,方寸匕、钱匕、一字等名称,大多用于散药。所谓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匕者,是以汉五铢钱抄取药末,亦以不落为度;半钱匕者,则为抄取一半;“一字”者,即以开元通宝钱币(币上有开元通宝四字)抄取药末,填去一字之量;至于刀圭者,乃十分方寸匕之一。其中一方匕药散约合五分,一钱匕药散约合三分,一字药散约合一分(草本药散要轻些)。另外药有以取类比象作药用量的,如1鸡子黄=1弹丸=40桐子=80大豆。

古今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虽曾作了很多考证,但至今仍未作出结论。但汉代和晋代的权衡肯定比现在为小,所以汉晋时代医方的剂量数字都较大。故本教材中的古方,仍录存原剂量,其目的是作为理解古方配伍意义、结构特点、变化原因,以及临证用药比重的参考。在临床应用时,当按近代中药学和参考近代各家医案所用剂量,并随地区、年龄、体质、气候及病情需要来决定。本书所收各古方,原方剂量后的克数,系现代临床习惯用量,所以与历代剂量折合量以及一方内同一古剂量的折合量,不尽相符,特此注明。

复习思考题

1.方剂中某些特殊药物的煎法有哪些?

2.汤剂煎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3.汤剂服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网校补充:关于中医度量衡问题的最新研究

1981 年考古发现汉代度量衡器“权”,以此推算古方剂量,解决了历史上古方剂量的一大疑案,对仲景学说的教学、科研、攻关、临床意义重大。现将互联网上流传的资料(整理人包括柯雪帆、李可、郝万山等)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汉代与现代处方剂量换算表

1 石(读 shi,后来读dan)=四钧=29760 克

1 钧=三十斤=7440 克

1 斤=248 克

1 斤=16 两

1 斤=液体250 毫升

1 两=15.625 克

1 两=24 铢

1 升=液体200 毫升

1 合(音ge)=20 毫升

1 圭=0.5 克

1 龠(yue )=10 毫升

1 撮=2 克

1 方寸匕=金石类2.74 克

1 方寸匕=药末约2 克

1 方寸匕=草木类药末约 1 克

半方寸匕=一刀圭=一钱匕=1.5 克

一钱匕=1.5-1.8 克

一铢=0.65 克

一铢=100 个黍米的重量

一分=3.9-4.2 克

梧桐子大=黄豆大

蜀椒一升=50 克

葶力子一升=60 克

吴茱萸一升=50 克

五味子一升=50 克

半夏一升=130 克

虻虫一升=16 克

附子大者 1 枚=20~30 克

附子中者 1 枚=15 克

强乌头 1 枚小者=3 克

强乌头 1 枚大者=5-6 克

杏仁大者 10 枚=4 克

栀子 10 枚平均 15 克

瓜蒌大小平均 1 枚=46 克

枳实 1 枚约 14.4 克

石膏鸡蛋大 1 枚约40 克

厚朴 1 尺约30 克

竹叶一握约 12 克

1 斛=10 斗=20000 毫升

1 斗=10 升=2000 毫升

1 升=10 合=200 毫升

1 合=2 龠=20 毫升

1 龠=5 撮=10 毫升

1 撮=4 圭=2 毫升

1 圭=0.5 毫升

1 引=10 丈=2310 厘米

1 丈=10 尺=231 厘米

1 尺=10 寸=23.1 厘米

1 寸=10 分=2.31 厘米

1 分=0.231 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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