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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未受到应有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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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未受到社会有的关注这是危险的事。”上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文明博士在此间呼吁,为了患者自己与他人的利益,请医疗机构病家别再漠视药品不良反应了!上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披露的2001年上海不良反应报告显示,在上海的31家三级医院中,竟有19家三级医院报告一起药品不良反应全市总共只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ADR)509例。其中,435份报告来自25家医院,26例来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48例来自患者个人上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杜文明博士说,在正常情况下,上海每年的药品不良反应至少在3000例以上,但90%以上被“漏报”了。“19家三级医院一年竟没有一药品不良反应,叫人如何相信?”“不报告药品不良反映的结果是,本不该死的人成了死鬼。”杜文明博士说,仅在去年上报的500多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上海就有3例致死,近十例严重致残,过敏性休克更多。“这些事件都与药品的用法与用量有关,如果医生获得了历史上用药的充分信息,悲剧本可能避免。”杜博士指出,对于只有千分之一发生机率不良反映,至少要通过3000例单独用药才可能发现要是同时几种药,更是要万例以上才能发现只有不良反应充分报告基础上,政府部门才能及时决定,是禁用,还是要求厂家修改药品说明书,或者予以警示。这样,前人用药的不幸与痛苦才能成为后来人的前车之鉴。据了解,造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未被重视主要原因在于观念错误药品不良反映是合格药品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它多表现为变态反映,如皮肤瘙痒、过敏性哮喘等,消化系统反应精神系统反应以及血液反应也时有发生。许多患者一旦有了不良反应就认为是医生给自己“吃错了药”,这其实是个认识错误医院正是担心患者不良反应而产生对医务水平的误解,因而总是打“闷包”,不愿报告同时由于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部门属于药监局管,而医院的主管单位卫生部门,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监部门也无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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