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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将保健品错当成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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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常说的“保健品”,规范地说应是“保健食品”。我国卫生部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目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不能直接用于治疗疾病,只能充当人体机理调节剂营养补充剂,而药品直接用于治疗疾病的。因此,任何保健食品都不能声称自己有治疗作用治疗效果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候,就要仔细阅读产品标签,看包装上是否有伞状的国家保健食品标志,业内俗称蓝色牛头标志以及卫生部审批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第××号。2003年以前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卫食健字”,2003年以后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国食健字”。而食品药品批号则分别是“卫食字”和“药准字”。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保健药品的“药健字”在2004年前已被取消,市场上已不允许这种批号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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