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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药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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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家庭药箱时,很多人都曾遇到这样的难题:一盒药品有效期标注为“某年某月”,那么其最后使用期限究竟是该月第一天还是该月最后一天?如果在该月服用,是否会产生不良反应药品有效期应以包装说明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在有效期内使用时,要随时注意检查药品性状,一旦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即使在有效期内也要停止使用。已过了有效期的药品,一律不能再用如果药品装上注明的有效期没有标明具体哪一天,应该指当月最后一天。例如,有效期至2007年9月,即指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对于刚过期的药品,即使是刚过期一天也不要服用。一些人常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外观气味没改变,药品过期几天没啥事。专家提醒,这种做法危险因为,多数药物生产出来后,在存放过程中药效会慢慢降低,根据相关标准药品药效降低到一定程度,即被认定为失效。像阿莫西林诺氟沙星等抗菌类药品药效减低的速度较快如果有效期后服用,可能会耽误病情另外过了有效期的药品可能会分解出其他产物,而这些产物也许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像艾洛松等外用药,如果过了有效期后仍继续用,很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因此,对于过期的药物,绝不能“手下留情”,即使外观气味无改变,也不继续用。(祝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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