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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期刊广告违法问题严重

12-17
为加强对期刊出版质量的监管,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近日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依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对2003年度期刊广告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问题严重,涉嫌违法数量占各类违法广告的九成以上。此次共检查了21类1491种期刊2003年中的一期所发布的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食品酒类化妆品房地产家用电器、娱乐休闲等5300余条商业广告,其中108种期刊广告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医疗广告主要违法表现有:违反规定发布治疗性病癌症、白癫风等禁止类广告;以医疗专家患者名义发布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或隐含治愈内容;无医疗广告明文号;同时发布药品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药品广告主要违法表现有:含有无效退款保证治愈或隐含治愈内容;无药品批准文号;发布治疗癌症精神药品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患者名义。保健食品广告主要违法表现有:超出审批功能范围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甚至宣传治病疗效;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宣传抗癌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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