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性神经官能症是以反复的持久的强迫观念或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这些症状出于病人内心的,但不被体验和自愿产生,而是病人不愿意想的.明知是不合理,但不能摆脱,使病人感到痛苦。
前庭神经的功能是反射性调节机体平衡,包括头部、眼球、躯体、肢体,调节机体对于各种加速度的反应。前庭神经受损最常见的症状为眩晕及眼球震颤。眩晕是病人感觉外境或自身在旋转或移动的一种感觉。虽然以眩晕为首发症状者发生率较高,但真正因眩晕而就诊者就明显少于首发症状者。有作者报告因前庭神经症状就诊者仅占10%,而在追问病史中有65%的病例有前庭神经受累表现,有的发生于数年之前。眩晕经常出现于静止状态下但也有些患者在改变体位如弯腰、坐起或转动头部时诱发或加重,经服用镇静药物部分病人症状可以缓解。
器质性神经损害是指神经受到外来因素或病理改变导致的神经组织发生变异失去功能的病理改变。
赔偿神经症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癔症,常发生于工伤事故或交通事故之后。由于工伤、外伤、医疗纠纷、计划生育手术等原因导致患者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如果无器质性损害,有可能是本型癔症。经过治疗,患者身体上的创伤已经康复,但由于在受伤之后获得了一些意外的照顾和利益,比如可以不上班、生活上受到关照、经济上得到补偿等,使患者产生一种潜意识,不愿意失掉这些利益。于是便想象着自己的症状持续存在,以致一些轻微的、甚至与原来疾病无关的症状被逐渐放大,久而久之,很容易弄假成真,使这些症状被固定下来而且持久存在。
带状疱疹后神经痛是感染急性带状疱疹后,出现的一种神经病理性疼痛综合征。多数带状疱疹病人经过治疗可以恢复,但有部分病人在疱疹愈合后受损皮肤区域出现疼痛,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称之为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脑神经麻痹,常见为面神经损伤,也可有三又神经、舌咽神经、迷走神经损伤。动脉瘤引起脑神经麻痹的原理可因囊状动脉瘤急性扩张,直接压迫或牵拉神经;或动脉瘤出血,引起神经的推移;或因静脉淤血而致神经水肿;或因出血引起蛛网膜粘连等。如动脉瘤不继续扩张,而出现血栓形成时,眼肌瘫痪症状亦可因而减轻。由动脉瘤引起的动眼神经麻痹,几乎均伴有瞳孔扩大及固定(90%~96.8%),患侧眼痛或头痛(92%)。患侧眼睑下垂也较常见(约60%)。
多发性末梢神经炎是由多种原因如中毒、营养代谢障碍、感染、过敏、变态反应等引起的多发性末梢神经损害的总称。临床主要表现为肢体远端对称性感觉、运动和植物神经功能障碍。
面神经瘫痪,简称面瘫,学名面神经麻痹,也称面神经炎、贝尔氏麻痹、亨特综合症,俗称“歪嘴巴”、“歪歪嘴”、“吊线风”、“吊斜风”、“面神经炎”、“歪嘴风”等,是以面部表情肌群运动功能障碍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常见病,一般症状是口眼歪斜。它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它不受年龄和性别限制。患者面部往往连最基本的抬眉、闭眼、鼓腮、努嘴等动作都无法完成。西医治疗方法有伽马刀,中医治疗一般建议采用三位一体综合疗法。
交感神经和迷走神经张力是经常变化的,以便更好调节心血管生理功能。一般情况下,迷走神经张力增高,并不是一个病态问题。迷走神经为第10对脑神经,是脑神经中最长,分布最广的一对,含有感觉、运动和副交感神经纤维。迷走神经支配呼吸、消化两个系统的绝大部分器官,如心脏等器官的感觉、运动以及腺体的分泌。因此,迷走神经损伤可引起起循环、消化和呼吸系统功能失调。窦房传导阻滞由于窦房结周围组织不能正常地将窦房结发出的冲动传出,使窦房结和心房肌之间发生传导阻滞,称为窦房传导阻滞。可能是窦房结产生的冲动过弱或其周围的心房组织应激
迷走神经为第10对脑神经,是脑神经中最长,分布最广的一对,含有感觉、运动和副交感神经纤维。迷走神经支配呼吸、消化两个系统的绝大部分器官,如心脏等器官的感觉、运动以及腺体的分泌。因此,迷走神经损伤可引起循环、消化和呼吸系统功能失调。
颅神经损害(cranial nerve injury )引起其他周围神经疾病的各种病因,均可引起颅神经损害。不少颅神经病继发于肿瘤、脑膜炎等,有时为全身性疾病局部的或早期表现,应注意鉴别。
由于基底部脑膜炎等病变累及自该处出颅的Ⅲ,Ⅳ,Ⅴ,Ⅵ,Ⅶ对颅神经,因而引起相应的神经麻痹征。出现视力下降、视物成双、眼睑下垂、眼球位置偏斜、面部麻木、口眼歪斜、口角流涎、听力下降、吞咽困难、饮水呛咳、发音异常等症状。
开放性神经管缺陷AFPMOM是大脑智商缺陷开放性神经管缺损。此种疾病在出生缺陷中占很大比例,主要有无脑儿、显性脊柱裂等畸形,民间称之为蛤蟆胎、怪胎。
神经根性颈椎病系指颈椎椎间盘退行性改变及其继发性病理改变所导致神经根受压引起相应神经分布区疼痛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总称。在其病因中,颈椎间盘的退行性改变是颈椎病发生发展病理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引起一系列继发性病理改变,如椎间盘突出,相邻椎体后缘及外侧缘的骨刺形成,小关节及钩椎关节的增生肥大,黄韧带的增厚及向椎管内形成褶皱,这些病理性因素与椎间盘相互依存,互相影响,均可对颈神经根形成压迫,进而产生临床症状。既往神经根性颈椎病治疗比较单一,保守治疗只有物理治疗、药物及牵引,保守无效或疗效差的病人只能面
多汗症是由于交感神经过度兴奋或者高度紧张引起汗腺过多分泌的一种疾病。交感神经支配全身的出汗,正常情况下交感神经通过控制出汗散热来调节人体的体温,但是症病人的出汗和面部潮红完全失去了正常的控制,多汗和面部潮红使患者每日处在无奈、焦躁或恐慌之中。其病因大体分三类,一是由于全身性疾病造成的,二是精神性出汗,三是味觉性出汗,属于另一种生理现象。
交感神经亢进由各种原因所致的交感神经兴奋性增强,而引起效应器官表现出的一系列综合症状。主要表现为心跳呼吸加快、血压升高、血糖升高、周围血管舒缩障碍、多汗、瞳孔扩大、眼裂增宽、眼球突出、眩晕、灼性神经痛等。
继发性视神经萎缩为视神经纤维化,神经胶质和结缔组织混合填充视盘所致。多发生于晚期视盘水肿或视盘炎之后,视盘为渗出物结缔组织所遮盖,呈灰白色,污灰色或灰红色,边缘不清,生理凹陷模糊或消失,筛板小点不见,动脉变细,静脉狭窄弯曲,血管周围可有白鞘伴随,是为视神经炎型萎缩(neuritiaatrophy)。
脊神经是混合性神经,其感觉纤维始于脊神经节的假单极神经元。假单极神经元的中枢突组成后根入脊髓;周围突加入脊神经,分布于皮肤、肌、关节以及内脏的感受器等,将躯体与内脏的感觉冲动传向中枢。运动纤维由脊髓灰质的前角、胸腰部侧角和骶副交感核运动神经元的轴突组成,分布于横纹肌、平滑肌和腺体。脊神经发生压迫可导致四肢麻木,感觉功能和运动功能都受限。
脊神经根受损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脊神经根炎性及变性疾病。病变可侵及颈、胸、腰。骶任一节段的脊神经根。临床上以颈胸神经根和腰骶神经最常受累,引起肩背痛及腰腿痛。
股神经损害是糖尿病性多发性神经炎病变的一部分,有时还伴有其它周围神经的损害。糖尿病病人可逐渐出现股四头肌萎缩、肌力减弱和大腿的感感异常。提示股神经受到了损害。
放射性治疗是乳腺癌、颈部肿瘤、睾丸肿瘤和淋巴瘤的最佳治疗选择,同时也最容易造成放射后的臂丛神经和腰骶丛损伤。放射性周围神经病常有一定时间的潜伏期,多为数月至2年,也可长达10年以上。本病多缓慢起病,少数病例可在接受放疗后数天或数月突然起病,放射性臂丛神经病患者多数首先表现为手指感觉减退或感觉异常,部分可同时有手和指无力。随病情进展可逐渐出现受累肢体疼痛。少数患者以突发的运动障碍起病。
多发性神经炎又称多发性周围神经炎,属中医痿证、痹证范畴。可由中毒、营养代谢障碍、感染、过敏、变态反应等多种原因引起,损害多数周围神经末梢,从而引起肢体远端对称性或非对称性的运动、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的疾病。
动眼神经麻痹时,出现上眼睑下垂,眼球向内、向上及向下活动受限而出现外斜视和复视,并有瞳孔散大,调节和聚合反射消失。周期性现象为间脑植物神经中枢发生之节律性冲动直接作用于动眼神经引起。
神经定位体征指纵向定位,即不同节段病变的神经系统体征。是脊髓瘤的临床表现之一。
植物神经性发作性癫痫是由于间脑发作性功能紊乱引起的,症状主要是植物神经症状,如呃逆、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干渴、饥饿、面部及皮肤苍白、发红、心慌、血压升高、体温调节障碍等。
癫痫伴发的神经症是癫痫伴发的精神障碍的临床表现常见的症状。癫痫患者所伴发的精神障碍可发生在癫痫发作前、发作时和发作后,亦可在发作间歇期内呈现持续性的精神障碍。
病理性神经损伤,是由于某种疾病导致神经慢性损害的疾病,发病时症状多不明现,只有轻微的神经症状,由于诊断失误,往往使本病发病非常严重时才能确诊。
第5-8颈神经前支和第1胸神经前支5条神经根组成。分根、干、股、束、支5部分。有腋、肌皮、桡、正中、尺5大分支。臂丛包括5根3干,C5—C6神经根在前斜角肌外缘相和,组成上干;C7组成中干;C8—T1形成下干。(位于第1肋骨表面,每干长约1cm)。每干又分成前后两股(位于锁骨表面,每股长约1cm);每股组成3个束,束的长度约3cm,各束在相当于喙突水平分为神经支,形成终末神经。臂丛神经全长约15cm,约150000根轴突。臂丛位于活动范围较大的肩关节附近,邻近动脉,易造成臂丛神经损害。
闭孔疝有闭孔神经损害的症状,腹腔内脏器经过髋骨闭孔管突出于股三角区者,称闭孔疝。闭孔管是一纤维骨性管道,长2~3cm,向前、内、下方斜行。管的上面是由耻骨上下面的闭孔沟所构成,下面由盆腔肌膜与覆于闭孔内肌上缘之闭孔膜二者连接所形成。闭孔膜是一纤维腱膜,其纤维呈不规则交叉排列,分外膜及内膜,内口(盆腔口)有腹膜及腹膜外组织覆盖,外口开口于内收长肌、股动脉与耻骨所形成的三角区。闭孔管内有闭孔神经及闭孔动静脉通过达大腿内侧,故有疝脱出时,常有闭孔神经受压症状。闭孔动脉来自髂内动脉,然有少部分来自下腹壁动脉,在陷
神经官能症是旧称,现在统一为神经症(neurosis),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病程大多持续迁延或呈发作性。